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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有十万亿舔狗金 > 907 坦荡磊落的无耻之徒(求月
    “你确定没有迟到吗?”

    仰仗于端木道长的稳健技术,当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天色已经黑得很彻底。

    “所以记得待会向人家致歉。”

    理所当然。

    可是不该是自己吧?

    他只是个陪衬而已。

    江辰还没开口,女主角已经推门下车。

    “走,去吃饭。”江辰心安理得的招呼忠于职守的道姑妹妹。

    他自然不爱当电灯泡。

    尤其是单独发亮的那种。

    同时。

    还有一点。

    假如待会真有人看他不顺眼,有道姑妹妹在场,起码能镇住局面。

    当然。

    江辰相信那位绝不是心胸狭隘的人。

    “要是不方便,我可以在旁边开张桌。”推门下车,他来到曹锦瑟身边。

    曹锦瑟不置可否。

    看来并不是目空一切啊。还是粗中有细,挺谨慎的。

    “进去吧端木道长。”

    她转身,冲端木琉璃微笑道。

    二女进店。

    江辰抬头。

    风铃檐下。

    店如其名。

    门匾旁挂着一串风铃,微微晃动,发出空灵之音。

    瞅瞅人家多会挑地点,

    高雅而不落俗套。

    江辰收回目光,走进店门。

    和很多高档餐饮店一样,这里同样没有公共的大厅,都是一个个独立的房间,静谧而又私密,每个房间都可以看到庭院风景,贴进自然,甚是怡人。

    “叮铃铃……”

    来到门口,也挂着一串风铃。

    “要不你先进去和人家说一声?”

    江辰不禁提醒。

    曹锦瑟置若罔闻,直接伸手,把平移木门扒开,

    屋内。

    不知道等了多久的男主角似乎是困了,也或许是在想着心事,一个人坐在那里,双目闭合,轻轻揉捏着眉心。

    听到动静,他倏然睁眼,扭头看来。

    非凡人物就是非凡人物。

    即使看到门口的人出乎意料的多,也硬生生面不改色。

    甚至,还迅速露出了一缕足以令人拍案叫绝的惊喜。

    “江兄。”

    相比之下,江辰同志的表现就要相形见绌些,略带尴尬道:“宋先生,不请自来,还望见谅。”

    “江兄见外了,欢迎都来不及,快请进。”

    “我们谈事情一直谈到现在,因为也都没吃饭,所以我就邀请他们一起了,不介意吧?”

    曹锦瑟歉声的解释。

    宋朝歌当然是笑着摇头,目光不禁移到可能惟一陌生的端木琉璃脸上。

    “宋朝歌,幸会。”

    他应该是认识端木琉璃。

    对于这种情况,江辰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道姑妹妹虽然自小在山上长大,但是认识她的人是真的多。

    清楚对方脾性的他还打算提醒,可哪知道在人情世故上,人家大有长进,面对宋朝歌打招呼,轻轻点了点头。

    虽然不算热情,但已经难能可贵了。

    “她从小在山上生活,性子比较淡。”

    江辰帮忙解释。

    “理解。”宋朝歌不以为意一笑,“坐吧。”

    宾主落座。

    本来应该是幽静的二人世界,可结果人数出乎意料的多。

    可是气氛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

    作为程咬金,江辰心里或许确实有负罪感,于是主动活络气氛,找冤大头、不对,东道主宋朝歌攀谈。

    “宋先生,上次见面好像还是在濠江吧?最近在忙些什么?”

    促成这场“聚会”的曹锦瑟安静旁听,含笑不语。

    倒是宋朝歌应该没经历过这么接地气的话茬,过了片刻,才回道:“说起来惭愧,上次去濠江拿赌牌,就是想给自己找点事做,结果事与愿违,从濠江回来后,一直无所事事,所以这才约锦瑟吃饭。”

    “原来你约我吃饭,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啊。”

    曹锦瑟接话。

    论逢场作戏,在座的除了端木道长,哪一个不是此道高手。

    宋朝歌笑。

    “听曹小姐说,二位从小就认识了?”

    江辰打开话题,相比于宋朝歌的称呼,他对曹锦瑟的称谓则相当本分,很受规矩。

    宋朝歌点头。

    “那就是青梅竹马了。”江辰有感而发。

    曹锦瑟笑容不变,只是不留痕迹的朝口无遮拦的某人看了眼。

    “说起来,倒也算是吧。”

    宋朝歌目露缅怀之色,“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很热闹,白天黑夜都是成群结伴,不像现在,就连找个人吃饭,都不知道约谁。”

    看来人世间的道理都是一样。

    不管阶层高低,都是越长大,越孤单。

    “江兄,你应该也有青梅竹马吧。”

    他询问江辰。

    江辰诧异点头,居然问道:“宋先生怎么知道?难道见过?”

    人家话赶话顺势问一句,不是很正常?

    宋朝歌摇头,玩笑道:“应该没。”

    江辰看了眼曹锦瑟,像是比较般,介绍道:“和曹小姐一样,我的青梅竹马也很优秀的,她叫方晴,是一名出色的律师。”

    要是方晴在这里,或多或少应该会心生感动。

    看看这张饭桌上此时坐的都是谁。

    道姑妹妹就不提了,哪一位,不是普罗大众眼里的神仙人物。

    “这个名字,我好像听过。”

    宋朝歌目露思索。

    “她以前就在京都工作。”

    “我好像也听过她,当初那个摊贩捅城管的案子,就是她负责辩护的吧。”曹锦瑟道。

    “原来是她,她居然是江兄的发小,难怪我觉得耳熟。那个案子,就算顶尖的律师,都不一定会接……”

    “顶尖的律师不会接,所以那样的案子才有机会落到她那样的新人菜鸟手中啊。”

    “你刚才不是还夸她出色吗?”曹锦瑟道。

    江辰看去,“出道以来接的案子胜率百分百,难道不算出色?”

    的确。

    方晴经历的案子确实并不多,一炮而红后没多久,就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中止职业生涯,甚至差点永远留在国外。

    “咚咚咚……”

    服务员进来,开始上菜。

    江辰没有继续介绍方晴,提醒到了这里如果有些事还是不记得,那就没必要强求了。

    “宋先生,上次在濠江,多有得罪……”

    “赌牌竞争,全凭实力,事情已经过去,江兄就不必耿耿于怀了。”

    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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