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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五百七十七章:藏人
    高奶奶在医院住了三天的院,这才能够出院,但即使出院,她的精气神,也还没有完全恢复。

    人老了,身体各方面都开始衰老,各种老年病,也会缠上身,这是人力不可抗的。

    出院后,高明程就把高奶奶、高远见和毛子兄弟,都送到高家村去了,至于毛子兄弟,高明程对高远见的说辞是请他们去干活的。

    高远见一脸的狐疑,这大冬天的,村里能有什么活干?

    但高明程不愿意多说,他也懒得多问了。

    回到高家村后,高明程先把高奶奶和高远见送回家,然后才继续开车来到牛尾岭。

    等到了牛尾岭,这里就很少能够见到村民了。

    高明程的房子,孤伶伶的坐落在山脚下。

    但人少,并不代表荒芜。

    这里有阡陌纵横的菜地,有打理的井井有条的果园,有群鸡啄食,有忠犬相迎,还有牛羊的声响在山间响起。

    冬天能干的活确实不多,高明程把毛子兄弟留在这里,主要是避开杜红玉的人找到毛子。

    高明程的房子并不大,就三间正房,中间是堂屋,左边是高明程的卧室,而右边则是空着,作为仓库使用了。

    但这里也有一张木板床,还是当初高岳来他家住时,从高岳自己家中搬过来的。

    现在只需要把房间打扫干净,铺上被褥和被子,人就可以住在这里了。

    毛子还算勤劳,高明程带着他们看了房子后,就立即去打水,自己来收拾了。

    他们带了被子和换洗衣服来的,甚至还带了一些粮食。

    高明程说道:“接下来这段时间,你们两兄弟就住在我家,我家储藏的那些风吹肉,你们可以拿一部分出来吃,菜地里的菜,也随你们吃。”

    “你认得字吧?我家里有一些小学的书本,你没事可以教你弟弟认认字,要是无聊,就自己找点事情做。我这还有一个收音机,也留给你们用。”

    “你们平时就在这里住着,可以和附近的两家人说说话,但最好不要去老村那边,那边人多眼杂,难免走漏消息。”

    毛子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不会去老村那边去的。

    这回他是来避难的,可不是来游玩的,他在隔壁县犯了事,又有厉害的狠角色要找他,他巴不得低调做人。

    倒是他的弟弟洋洋,对于这一切显得挺好奇的,一直盯着那几只狗看。

    洋洋曾被疯狗咬过,但他人有些呆,也不知道怕狗,反而一脸惊奇的盯着狗看,那两个小黑团子没有大狗那么警惕,靠的比较近,摇着小尾巴,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倒是黑虎它们站着的位置隔着一些距离。

    高明程和毛子交代完后,又找了张成远和陈大松两家人,把毛子兄弟两个会暂时住在他家的事情说了下。

    吃饭问题,是毛子自己解决,但其他生活上的问题,高明程让他们能帮就帮下。

    陈大松说道:“既然是你的朋友,那你就放心吧,有我们这些人帮着照顾呢。”

    高明程点点头,又说道:“如果他们愿意帮着干活,你们就让他们一块儿干吧。”

    “行。”

    交代清楚后,高明程准备进山转转,打算挖一些冬笋,再看看能不能弄到几只野兔。

    “黑虎,精灵,跟上!”高明程吆喝一声,领着两狗雄赳赳气昂昂的进山了。

    “明程哥,你进山去做什么?要不要我一起去帮忙?”毛子见了,连忙大声喊着。

    高明程说道:“不用了,你在家照顾好你弟弟就行,眼看快中午了,你把午饭煮了吧!”

    “哎,那也行。”毛子不再强求跟着进山,而是准备去煮午饭了。

    高明程家里的柴米油盐的位置,都已经告诉他了,也让他随便用。

    毛子先淘米,把灶膛的火引燃后,就让弟弟负责照看柴火,他自己则去洗菜切菜,今天高明程还带了一些豆腐回来,分了一半给高远见,剩下一半放在自己家。

    煎豆腐需要配大蒜,于是毛子朝菜地走去,高明程说过了,附近这片地,都是高明程家的,地里的菜,任由他采摘。

    毛子拔了些大蒜,又掐了一把白菜苔,再拔一根萝卜,菜就全了。

    接下来,他准备做风吹肉煮萝卜,煎水豆腐,清炒白菜苔!

    在毛子忙活着午饭时,高明程已经进了山,因为准备挖些冬笋,因此是朝有竹子的山林走去的。

    “黑虎,精灵,去找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吩咐道,而两狗极为通人性。

    若是在山坡、山谷这些地方活动,那么必定是要猎野兔的,若是进了深山,那么就是要猎野猪的。

    黑虎和精灵嗅着野兔留下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

    有猎狗时,打猎就可以事半功倍,猎狗能够寻觅猎物的踪迹,在高明程出手弄死野兔时,猎狗还能够跑过去把猎物叼回来。

    在山里打猎时,高明程向来是不用枪的,枪的动静大,而他也根本不需要,如果是打野猪,那么一把标枪足以,打野兔,那就更简单了,腰间别着的小刀,就能够弄死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

    他喜欢这种更原始些的狩猎行为,每次有所收获时,都更有成就感。

    这大白天的,野兔并不不活跃,大多藏在洞穴里,但黑虎和精灵也不是吃素的,嗅着气味,就把野兔的家给拆了!

    这山里的兔子,高明程把它们都称呼为野兔,但其实兔与兔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兔子奔跑的极快,以高明程的目力和准头,都很难弄死,而有些兔却容易弄死些。

    如果是生物学专家在此,那么可能会解释这些野兔中,一部分是国内的本土野兔,属于旷兔,意味着生活在旷野里,它们不会打洞,奔跑起来格外的迅速,后腿更是很有力道,如果鹰在捕食野兔,却不幸被野兔的后腿踢到,那么鹰的小命都可能不保了。

    而另外一部分野兔则是穴兔,穴兔是外来者,在古时候,作为贡品进入我国,随后有部分逃逸,在野外生存繁衍。

    至于具体是什么朝代传进来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答案。

    当然了,这种学术性的问题,高明程是不在意的,他只需要在找到野兔后,瞄准,投射,将目标野兔弄死即可!

    在两狗的帮助下,一人两狗捣毁三个兔穴,猎杀了八只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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