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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全能大画家 > 第三百六十八章 成名之路
    苗昂温听着身边校长和女记者间的相互对他的吹捧,看着四周围观同学们震惊羡艳的议论声,不断闪烁着的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校服衬衫领带处的褪色金属色领夹都镀了一层亮色的辉光。

    他眉头挑了一下,摘下在自己的领带领夹。

    把这枚褪色的小配饰放在掌心,恍惚记起,这好像是他父亲给他的东西。

    为了做有钱的国外的游客的生意。

    苗昂温父亲也总是这幅尽力让自己打扮的看上去衣冠楚楚的样子,再去街上拉客。

    开着一辆三手的丰田,带丝绸白手套,一身山寨的阿玛尼尾货,金色的塑料领带夹微微掉漆。

    每当在酒店的大门前停下车,他都会从驾驶位下来,小跑的打开后备箱为乘客取出行李,然后递给他们一张名片,躬身用口音拙脚的英语说道:“Sir,感谢您乘坐我的车,您和您的朋友下次想用车的时候,请打这个电话,7天24小时为您服务,全年无休。Sir。”

    父亲洋洋自得的将称其为“贵族式服务”。

    苗昂温也不知道父亲是从哪里学来的这一套东西。

    他们家祖上八代应该都和“贵族”两个字扯不上关系……老爹只有小学文化水平,大概是模仿的哪出泰剧里的富人区司机和一点皇帝金锄头似的脑补想象?

    出租车司机里,有不少人觉得苗昂温父亲怪里怪气的模样很可笑,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

    父亲从来就对此不屑一顾。

    “我拉一趟车拿的小费就够他们拉五趟的,这些杂碎是在嫉妒。我能供自己儿子上私立,做上等人,他们的儿子将来也只能继续开车。”

    他曾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用力拍着苗昂温的肩膀,对他说道:“你知道自然界,什么动物最牛逼嘛?”

    “是大象。大象最厉害了。”他说。

    大象是缅甸的国宝,地位相当于东夏的熊猫。仰光人的传统文化里,认为看到大象能给他们带来好运。

    甚至有的老人,敬畏大象如敬神。

    苗昂温本以为这是一场无聊的随口谈话,随口嗯了一声。

    他那时脑海里盘算着怎么管家里要点钱去换个手机,苗昂温直到几年前都还在用那种老式的按键诺基亚老人机。

    在缅甸学生中可能不算差。

    在德威校园里,就直接卑微到了泥土里。

    话到嘴边,苗昂温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父亲认真钻研出的那一套滑稽戏一样的服务流程并非无用功,再加上很多仰光司机根本不会英语。

    他们家还是积攒了不少驻仰光外企员工做为老客户。

    巅峰时候,父亲出一个月车能有一千大几百美元的纯收入,很多直接就是拿的外汇,让不少同行都在眼红。

    否则就算有助学金,他都上不起这样的国际学校。

    转眼间。

    他们家的收入这几年在不断下滑锐减缩水。

    不是父亲跑车跑的不努力,也不是他日渐佝偻的腰肢鞠躬的动作不再标准,而是时代变了。

    外国人更加习惯直接用Uber这样的打车软件直接叫车,简单方便。

    只要在手机上点两下,无需沟通一句话,哪个司机都能轻易做外国人的生意。

    没谁再会特意费心介绍来附近旅游的朋友,某个会说英语服务好的出租车司机来专门认识。

    互联网下,众生平等。

    小人物的挣扎努力,在时代车轮碾过时是非常可笑的。人力车夫拉车跑的再努力,也阻止不了被汽车取代的命运。

    就像他父亲一句句“Sir”喊的再诚挚,也改变不了定车的人数日益减少的事实。

    “儿子,你要做大象。”

    “大象,什么意思?”苗昂温没听懂。

    父亲看上去并没有对生活质量下降的忧虑。

    也没有像以为的那样,对他讲那些流传在城市之间大象能带来好运这样那样神神鬼鬼的民俗传说,而是递给他了一根香烟。

    父子二人站在屋檐下,一人一根烟的抽着。

    两根烟头似是夏日里的荧火,在夜幕中闪烁不定。

    “对,大象,非洲象。电视上说,它们的爆发力是老虎的五倍,负重能力是马的二十倍。听说,非洲象从出生到死亡,一生无时无刻都在奔跑和迁徙,平均一个象群每年能行进16000公里,相当于从南到北再从北到南贯穿跨越两次非洲大陆。”

    父亲吐出了一口烟雾。

    “每一个族群都在首领的带领下走啊走啊,停下脚步的那一天就是死去的那一天。它们在原始丛林间行进,穿越流淌的小溪,踏过泥泞的沼泽,警惕着随时会出现的狮子和河流湖泊旁的鳄鱼,甚至天上的秃鹫。”

    “成年的非洲象几乎没有天敌,但是它们对幼年小象的威胁是致命的。而小象则是族群的希望。”

    “只有最聪明,最强大的领袖。才能带领它们的家人走到水草丰美,气候宜人的栖息之地。这是每一个象群绵延一生的远征。”

    “我的爷爷,我的父亲,我们一生都生活在这个无边泥潭蹒跚行进。我只读过四年书,一辈子最大的能力就是为那些人模狗样的有钱人开车。但你不一样,苗昂温,我的儿子,伱是要做人模狗样的有钱人的。”

    父亲嚼着香烟,在夜色的反光下,带着红血丝的眼睛瞪的比燃烧的烟头还要亮。

    “我很久以前听那些外国人聊天说。欧洲最有权力,最富裕的上层家庭都是送子女学习音乐和艺术的。所以我当时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你送进本地最好的艺术学校。”

    “因为我是大象?”

    “是的,我的儿子,你就是他妈的大象,那只带领族群走出沼泽的大象。”父亲挥舞了一下拳头。

    “我努力了一辈子,到了四十岁时在点头哈腰的给外国人开车。而你接受了我所能给予你的最好教育,你到四十岁时,会有外国人点头哈腰的给你开车的。艺术家最受人尊敬了,你一定要做人上人。”

    苗昂温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今天突然想起这件事来。

    他有些想笑。

    自己老爹送他上学时估计不知道。

    即使在欧洲,也是有钱有名的艺术家才会受到社会极高的尊重。

    没钱的艺术家顶多去当个美术老师什么的而已。

    “父亲可能只说对了一半。我没有用四十年,只用了十八年,就得了这一切。”

    苗昂温微微眯起眼睛,对自己说道。

    “我就是那只终于走出泥潭的大象。”

    今天就是他彻底的穿越丛林,把那个身影彻底踩在脚下的时候。

    苗昂温本以为他会兴奋的不能自已,四周所有的一切,那种成为人群中瞩目的风云人物感觉会让他爽到发疯。

    从踏入校园那一刻,这就是他心心念念所渴望的东西,不是么?

    可苗昂温看着镜头,突然有些意兴阑珊。

    太轻易的成功总会让人感到无趣。

    缺乏挑战性的无敌,又是多么的让人寂寞。

    苗昂温曾经把追逐那个人的身影当成人生中的里程碑事件。

    他以为自己和对方很像,是好莱坞电影里的那种互为镜像的宿敌人物。

    同样低人一等的出身,同样的用功努力,他与顾为经就像两头都在原始丛林里乱撞的迷途小象。

    公子千金们纸醉金迷,花前月下的富家生活,是困在他们心间,让他们自卑,让他们寸步难行的泥沼与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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