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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83小海岛,从养殖大户开始 > 第三百四十四章 物价上涨了
    “我也准备收摊了。”

    就在老板跟他说黄豆已经涨价时,李多鱼就已经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管他那么多的,反正使劲搞,有钱就烧,只要不把钱存银行就好了。

    獐子岛的扇贝会跑,可他李多鱼的鳗鱼和青蟹是肯定跑不掉的。

    下个月,

    就开始围垦滩涂。

    先搞它个十几亩的养殖地出来。

    吃完豆花的李多鱼,发现豆花摊的老板已经在收拾东西,准备收摊了。

    而市集这边的摊贩也已经很少了,大多都准备回去了。

    李多鱼走了几步,来到了一家店铺前,这家店是卖布的。

    李多鱼打算暑假的时候,带周晓英回她的家乡一趟,能做到“衣锦还乡”当然最好。

    自打晓英知道他贷款那么多钱后,真的是越来越抠门了,连个衣服都舍得不买。

    店铺里,摆在最前面的是粗布和棉布,大多都是最为常见的白、黑、蓝、灰四个颜色。

    而里面吊起来的,则是色彩鲜艳的“的确良”,这种布料在这个年代非常的流行。

    被称之为时髦的象征。

    榕城那边的年轻人,非常喜欢这种布料,因为不容易褶皱,洗完后,还不会缩水。

    最重要的是颜色有够花。

    够好看。

    现在的年轻人非常的喜欢,不过也有缺点,那就是不透气,夏天穿的时候,体验非常差,不透气,闷得相当难受,腋下全都是汗。

    店里面有个戴着老花镜的中年人,踩着缝纫机,正在给人缝衣服。

    他低着头,让老花镜垂了下来,随后看了店门口的年轻人一眼,有些惊喜地说道:

    “多鱼!”

    李多鱼咧嘴笑道:“马叔,好久不见了,你看起来没多大变化啊。”

    “哪里没什么变化,明显老了,白头发都多了不少。”

    中年人站了起来,打量起了李多鱼:“一年多没见了,你怎么变得这么黑啊。”

    “我就是个渔民,能不黑吗,对了,马叔,最近店里面生意怎么样。”

    马有财无奈道:“你也看到了,就你一个顾客,现在生意没以前好做了。”

    李多鱼记得,两年前走货盛行时,马叔的这家布料店生意非常的火爆,想买进口布还得排队,布料都是一捆捆卖的。

    当年赚钱真的太轻松了,哪怕距离上次大扫荡已经过去了快两年,但镇上还是有不少人,还没走出来。

    “想买什么布啊。”

    李多鱼看了眼棉布,虽然后世大家又喜欢穿棉布了,但这个年代的棉布,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柔软,相反还有些粗糙。

    而渔民并不喜欢这种会吸水的布料,最恐怖的是,穿棉布去捕鱼的话,那套衣服就始终都有海腥味,洗都洗不掉。

    李多鱼看了一圈布料后,小声问道:“马叔,你这里还有没有货啊。”

    马有财眉头一皱,迟疑了会:“你先进我店里面来。”

    等李多鱼进到店铺后。

    马有财打开了店铺的电灯,拿着几块木板把铺子给暂时关了起来。

    “你跟我来。”

    随后,带着李多鱼从店铺的后门出去,来到了店铺后面的一间小仓库里。

    “咔哒”的一声。

    马叔打开了仓库的电灯。

    李多鱼发现这个仓库里,存放着不少非常好看的布料,不用想都知道这些是舶来货。

    马有财介绍道:

    “这边是从港岛过来的,这边是岛国的,这边是牛津布,还有一些现成的牛仔裤.”

    虽说走货打击的很严,可沿海这一带,始终还是有不少铤而走险的渔民,毕竟这东西比打渔暴利多了。

    “马叔,你这量不少啊,现在干这一行挺危险的。”

    马有财叹息道:

    “本来我也不想做的,可很多老顾客还是会来找我拿货,做着做着,又不小心做大了,要不是咱们认识的久,说实在的,我还真不敢卖给你。”

    李多鱼看了几款进口的布后,找了两款纯色的,说道:“马叔,这两款,各给我来十米吧。”

    马有财说道:“我可事先跟你说好啊,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这些进口布不便宜的。”

    “没问题,尽管剪,再贵,我也买的起。”

    “你这是发财了吗?”

    李多鱼微笑道:“也没发财吧,就是捕鱼赚了点小钱。”

    “那我可剪了啊。”

    在马叔剪布料的时候,李多鱼看到他这个小仓库里,竟看到一个意想不到的小东西。

    李多鱼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台包装完好的“随身听”,还是三洋牌子的。

    “马叔,你还有卖这个啊。”

    马有财看了眼,说道:“这个是以前的存货的,价格太贵了,一直都卖不掉。”

    “这台多少钱啊。”

    马有财白了他一眼:“当初你也是搞这行的,这台多少钱,你会不知道。”

    李多鱼挠挠头:“忘了不是。”

    马有财说道:“这台随身听,当初进货就已经要二十张大团结了。”

    “我记得没这么贵啊。”

    马有财略带嫌弃地道:“不贵的话,也不会砸手里了,总共进了十台,最后这一台死活卖不掉。”

    “嘿嘿,卖不出去的话,就便宜卖给我吧。”

    “你真想要的话,我可以一百八给你。”

    “一百五吧。”

    “一百五给你的话,我得亏五十啊。”

    “马叔,不能这么算,你要是一直卖不出去的话,这东西迟早会坏的,到时候别说亏五十了,你得亏两百。”

    “那就一百七。”

    “好,成交。”

    “你小子啊,唉!还是跟以前一样爱占便宜啊。”

    “人都爱占便宜好不好,再说,这玩意与其砸手里,还不如卖给我。”

    随身听挺好用的,当年他刚到岛国那会,大街小巷的年轻人,裤兜里,往往都揣着一台随身听。

    而这个东西不单可以外放,还有耳机,在这个年代来说,绝对是奢侈品。

    同时也是潮流的象征,谁要是腰间挂着一台随身听,再戴着一对耳机的话。

    那回头率百分百。

    根本就不用泡妞,妞就会跑过来搭讪你。

    李多鱼之所以破费买这个奢侈品,可不是为了泡妞。

    而是因为,再过两天就是晓英的生日。

    说来惭愧,认识她两辈子了,一次生日都没给她庆祝过。

    刚好晓英特别喜欢听歌,尤其喜欢听粤语歌和闽南歌。

    而有了这个随身听,哪怕她在办公室休息时听歌,也不会影响到别人了。

    可让李多鱼头疼的是,买这么贵重的东西给她,铁定会被她骂乱花钱。

    头疼啊!(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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