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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我就是剑仙 >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神下凡
    “第一,有相关经验的人,待会儿可自告奋勇,去衙门领一份差事,不论哪方面都可以。宋大人说了,不仅有薪水,表现好的,回头可以直接留任!”

    “第二,我们的家园遭到重创,虽然昨晚获取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大胜,但不要因此而骄傲,更不要趁火打劫胡乱闹事。”

    “我们需要立即重建家园,任何有困难的,都可以到衙门这边来求助,我们未必能处理得那么及时、妥当,但一定会处理!”

    “能解决的,咱就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也会登记在案!”

    “大家放心,这些,都是宋大人临走前亲自交代的!”

    “第三,宋大人说了,咱们楚州百姓都是好样的,能凭借满城百姓干掉五千敌军,无论男女老幼,你们都是英雄!”

    “但为了提防那些溃逃的敌人再入城干扰,需要诸位青壮、江湖好汉踊跃站出来,组成一支民兵!如果敌人敢回来,咱就狠狠干他娘的!”

    “第四,宋大人还交代……”

    这书生口才极佳,站在台上,一条条,一桩桩,一件件,将楚州城当前面临的困境,以及需要配合的事项交代得清楚明白。

    下面的所有人全都认真听着,记在心上。

    在这座民心凝聚力空前的城市里,一切……皆可用!

    ……

    ……

    纵马疾驰的宋煜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精神识海深处,人体秘藏之地的那点炼丹之火,变得更加明亮几分。

    同时他能特别清晰的察觉到自身的“道基”,也变得更加扎实!

    体内那并未填满所有穴道湖泊的灵力,隐隐有朝着更加凝实的“灵能”方向发展的趋势!

    这是……楚州城的百姓的民心吗?

    宋煜知道,这一战之后,他在楚州这边必然能够获得比明州还要高出很多倍的声望!

    但就像图图说的那样,他并不是为了获得声望气运才做的这件事。

    而是因为他做了这件事……获得了声望和气运!

    这就是他的道!

    是他在没有得到过任何提示时,完全融入这个世界之后,发自内心,真正想要做的事情!

    就像现在,他纵马狂奔,越过同样不设防的齐国边境,已经深入数十里!

    这并非一时冲动!

    北齐如今虽已呈现出衰败迹象,但根子并未烂透。

    身为游牧民族,一些最基本的东西依然还在!

    比如说……养马!

    就在距离楚州不到三百里的海州外面,有一处相当大的牧场!

    那里养着超过三万匹战马!

    宋煜这次的目标,就是这些马!

    赵国缺马,不管什么马都缺。

    别说他胯下大白马这种神俊宝马,就连普通战马都十分稀缺。

    尤其赵国的马匹在品种、血统上,都比齐国战马差很多。

    无论个头还是耐力,存在着巨大差距!

    战马属于军用物资里面重中之重,齐国对此向来把控严格。

    别的东西走私就走私了,尤其那些生活物资,他们就当视而不见。

    但是战马,这些年能够流入到赵国这边的,几乎少之又少。

    如今有了这样一个机会,宋煜怎能放过?

    不干一把大的,都他妈对不起齐珏这个老朋友!

    只有一次算什么惊喜?

    接二连三的惊喜,才是待客之道!

    ……

    ……

    一望无尽的海州牧场,一群赵人正在放牧。

    当然,事到如今也只有他们自己内心深处还记得自己是赵人。

    在齐人眼中,他们只是一群奴隶。

    跟生活在海州城内那群曾经的赵国百姓一样,都属于身份最为低贱、最为卑微,只能从事最低等工作的……奴隶!

    贱民二字,他们都不配!

    张二郎今年十六岁,养马时间已有五年。

    别看时间不算特别久,但他天生聪明。

    对养马、放马……甚至是相马,都有着超高的天赋。

    因此得到重视,由他亲自负责的马匹,就有一百五十多匹!

    全都是清一色的宝马良驹!

    他很喜欢这些马,甚至是爱,几乎将全部热情和心血,都倾注到这上。

    为此,负责管理他们这群人的马场军头都很欣赏他。

    那个性格暴躁的狗东西动不动就拿鞭子抽人,但却从来没抽过他。

    即便如此,张二郎还是恨齐人!

    无比痛恨!

    他从懂事的那天起,妈妈就每天晚上偷偷跟他讲:“二郎,咱一家都是赵国人!是汉人!和这些齐人不一样!”

    妈妈告诉他,原本海州这里,包括更远的地方,都是汉人疆土,都是赵国天下。

    无能的赵国官家把天下给丢了,他们这群老百姓也就没人管了。

    “但是你一定要记住自己是谁,记住自己身体里流淌着汉人的血,有朝一日娘死了,你娶亲生子后,也要告诉你的孩子,千万不许忘记!”

    张二郎很听话,也很孝顺。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他懂事很早,始终把老娘这番话记在心里。

    就在去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娘死了。

    不是老死的,娘才四十多岁;也不是病死的,娘平日身强体壮,走路健步如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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