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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84:我要上大学 > 第二十四章 种地
    杨春雷和张桂花对着杨兴武一阵感谢,这才抱着剩下的竹蔑离开。

    回到家里,眼看时间还早,杨春雷让几个孩子一起帮忙箍圈儿,三个孩子在杨兴武家里玩了许久,对于这个十分感兴趣。

    一边帮忙一边七嘴八舌问着自己的父亲问题。

    “嗒,兴武哥真厉害,那個兔子往哪一摆,我就想套它,可惜使不上劲儿!”

    “是啊!我扔了好几个都扔不到那么远,哎!也不知道我啥时候能扔那么远!”

    “我倒是能扔到那么远,但是根本挨不到边儿!”

    杨春雷一边破开竹子一边听着三个孩子聊天,时不时插一句嘴。

    听到自己三个孩子都对这个套圈这么着迷,对于的明天套圈儿越发充满了信心。

    有了信心,自然也就有了干劲儿。

    一上午的时间,一家人就做了几百个小圈儿,想到杨兴武的叮嘱,又做了几个大号的圈儿,这个大圈直径大约有两个手掌那么大。

    做出来之后,杨春雷让三个孩子试了试,结果发现圈儿看着是大,但是更不好发力,这样一来他倒不用担心,兔子太早被人套走导致亏本,而且圈儿还可以卖贵一点。

    杨兴武送走杨春雷一家之后,就趁着早上,开始复习英语课本。

    高中课本上的英语并没有太难的句子,只要掌握了常用的3500个外语单词和诸多固定搭配,以及学会主谓宾这些,英语成绩上个八十分并不太难。

    特别是现在还是处于外语刚入选高考没几年的时间,加上合格的外语老师短缺,上辈子他那考了四次才过的英语四级,现在好像也成了一门优势学科,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奇妙。

    杨小兰听着二哥,小声的嘀咕着什么,凑近前去发现,二哥在说些她听不懂的话。

    “y-o-u-n-g,young年轻的!”

    杨兴武小声背诵着这个单词,突然有那么一阵恍惚。

    想起自己小学五年级的时,每每当英语老师来到走廊里,班里都会响起英语课代表的领读,读的单词永远都是young,他们的课代表就这样读了两年。

    上了初中后印象最深也就是这个young,没想到时隔多年,再度看到了它。

    一时间感慨万千,沉浸于过往的杨兴武,察觉到有人看他,一抬头就看到杨小兰的目光。

    杨小兰没有想到认真背书的二哥,怎会突然抬头,让她一时有点慌乱。

    杨兴武看到是自己妹妹,他知道自己这个妹妹很喜欢读书,但是奈何家里穷,她只是上到二年级就不读了。

    但即便如此,杨小兰也是村里的文化人,毕竟村里的许多女孩根本没机会走进学堂,她能读到二年级也算是父母对她的一种偏爱。

    杨兴武知道妹妹喜欢读书,他的书用完之后,都留给了自己妹妹,杨小兰也把它们保护的很好。

    杨兴武有时候还会教她读书学习。

    看到杨小兰有些闪躲的眼神,杨兴武笑了笑。

    “想学啊?”

    “不想,就是想听二哥背书!”

    听到杨小兰言不由衷的话,杨兴武没多说什么,心里打定注意,等考上大学之后,自己的这两个妹妹说什么都要送到学校去好好读几年。

    之所以现在不说,只是因为现在的自己还没太多的话语权。

    所谓言轻莫劝人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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