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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盗笔:开局撞见陈皮在摆摊 > 第37章 来信
    这对二月红来说不是缺点,反而是不可多得的优点。

    陪丫头用完饭,他回到前院趁着喝茶的功夫仔细询问了一下那小姑娘的身份来历,有没有亲人在世,有没有上过学。

    别看人家一语带过,可二月红从对方话中听出,这姑娘虽没上过私塾,但只凭人家请了私教在家一对一辅导就能看出过去家世不俗。

    近一年他为了丫头修身养性,没怎么在外面掀起风浪,名声降是没降,红家世代扎根长沙,根基已深。只是江山代有才人出,短短半年,已有后浪的风头要隐隐没过他红家了。

    那后浪凶得狠。

    名声大到现如今整个长沙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正是半年前自从东北而来的张启山。

    二月红心里多少有点可惜,原想着小姑娘性情涵养都不错,万一找不到亲人,还能留在红府给丫头作伴。

    现在倒是不行了。

    他偏头对管家吩咐,“一会儿我写封信,你亲自给现如今长沙城中名声最显的那位送去。”

    “是,二爷。”

    落日降在山头不远处,红霞漫天,时间已经临近傍晚。

    一个下午足够越明珠洗澡洗头再换身干净的衣服。来给她送新衣裳的是二月红未过门的妻子丫头。对,人家名字就叫丫头。两人还未成婚,不过看她眉目流转的情意就知道他们感情很好。

    只是,这位未来夫人比越明珠想象中要普通一点。

    可能是先前在街上见过一位小仙女,先入为主,她觉得以二月红的家世和容貌,应该有一位如花似玉的夫人才对。

    丫头自己也说,她过去不过只是街上的一个卖面丫头,是侥幸才被二爷救回家。

    说的很坦然。

    她的确不是仙女一般的大美人,可是当她提起二月红时唇边那抹不自觉的笑有一种灵动的快乐。

    越明珠跟她相处了一会儿,倒不难理解二月红为什么喜欢她。

    懂得如何爱人,会快乐的看待周围的一切,明明待在宅子的四方天地,却有着被保护很好的纯良与欢乐。

    恩,以貌取人要不得。

    二月红的眼光真不错,也就差她越明珠一点点吧。

    “家里的下人不小心洗坏了你的衣裳。”丫头微微蹙眉,“我让人尽力挽救了,真是抱歉。”

    她从丫鬟那得知,二爷看中的徒弟带来的妹妹那身衣服外面的棉袄还好说,可里层缎面马褂的填充物泡了水才知道是鹅绒,这下连小姑娘越贴身布料用的越贵重也不算稀奇了。

    这个年代用鸭绒做被褥、坐垫什么的也有,就是上身不太舒适,暂时还没人能找到好的缝制法子,鹅绒就更是少见。

    难得见到那样款式的马褂,而且据洗衣服的婆子说,那马褂上手可轻,想必穿着也不费力还很保暖。

    她那身不起眼的补丁棉袄是系统出品,洗坏的估计是羽绒马甲。那确实有点可惜,这一路全靠这套衣服保暖才没感冒发烧。

    难得想起系统的好,现在这衣服别看料子好,其实还真不如自己那身轻薄保暖,上身沉不说,还有点凉飕飕的。

    “缝缝补补能行吗?”她真诚发问。

    丫头见她不像生气,心下松了口气,“那我先试试,实在不行我就请外面的师傅来看,一定帮你恢复原样。”

    “不行就算了。”越明珠想的开,仗着年龄小冲她眨眼卖萌,“给我留着做纪念就行。”

    丫头笑着摸摸她头。

    “我帮你擦头发。”

    “恩~”

    而另一边没等到人上门拜访的二月红也不奇怪,手上拿着刚送来的回信,他拆封打开,看完心下感叹。

    张启山这个人一向心思缜密,他想做什么往往不动声色,只在别人揣测前达成,更不会轻易被人洞察心思。

    看来那个叫明珠的小姑娘可以在红府多陪丫头几天。

    也算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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